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教育研究和教育管理的力度,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做好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经研究生院决定,现启动 2012 年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望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和内容
2012 年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分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创新培养四个类别。
1. 教学改革:针对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培养质量提高过程中的重点确立教改立项。包括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学制年限、教学方法、国际化教育、教学实践、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数字化平台应用等,通过研究探讨,总结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经验和特色。2. 课程建设:包括课程体系建设、核心课程建设和数字化开放课程建设。通过立项建立和完善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 1 )公共课程建设。重点在硕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建设,包括调整课程结构,扩展教学资源,完善教学内容,改革考核方式,创建数字化课程等。
( 2 )核心课程建设。以一级学科和重点学科为基础,重点在学科或学院的核心课程和平台课程的建设,包括教学团队、教学资源、数字化教学、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
( 3 )开放课程建设。以数字化教学平台为依托,包括首批开放课程建设的完善,第二批开放课程的创建。
3. 教材建设:包括一级学科的核心课程教材、全英文课程教材、学院平台课程教材、专业学位课程教材等。教材适用对象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术型或应用型。
4. 创新培养:为博士生培养创造条件,重点在博士生校内学术论坛。二、项目资助金额
根据经费情况, 2012 年项目资助金额如下: 教学改革:每项资助 3-5 万元。 课程建设:公共课程建设每门 3-5 万元;核心课程建设每门 2-4 万元;开放课程的完善与创建每门 0.3-0.5 万元。 教材建设:根据申报的英文原版教材与课程教学的关联程度,给予半额或全额资助;教材的编写给予 2-3 万元的资助。 创新培养:各学院或学科举办博士生论坛,每届给予不超过 6 万元的经费支持。
三、项目申请程序
1 .各学院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特色组织申报。
2 .申报项目的学院,请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3. 申报书一式二份(同时附电子版),请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前,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9 楼 406 室,电话 27405622/27406939 ,联系人怀丽 / 朱莎)。
4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确定建设项目。
5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研究生院将组织对项目的中期(或年终)验收。所立项目可根据建设情况,继续下一年度的申报。
6. 经费资助以报账形式完成。按照学校财务处报账规定,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经费卡,按照批准额度自行报账。
四、项目的检查验收
1. 根据 “ 边建设、边总结 ” 的原则,在项目负责人自查自律的基础上,由学院或学校组织学科负责人、督导组成员和有关专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估,督促项目的实施,保障项目完成的实际成效。
2. 建设项目完成时,应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结项报告》,由所在学院进行验收后,再向研究生院提出验收申请,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的最终考核验收。
3. 项目验收评价为优秀、通过、不通过,研究生院对优秀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并颁发证书。
附:《天津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201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