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17]12号)文件第六章规定,现组织研究生进行转导师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流程
1. 本次申请转导师的研究生统一通过线上申请、线下审批的方式进行(请登录网站http://classes.tju.edu.cn),我的学籍-学籍异动申请-选择异动类型,填写异动信息,提交异动申请。
2. 提交申请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
3. 纸质申请材料需先由转出和转入双导师同意并签字,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按规定时间交至学院教务老师。
二、业务办理说明
1. 因导师工作调动、出国(一年以上)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指导研究生,研究生可申请转导师。
2. 转导师应在本专业范围内进行,且符合学校关于导师指导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3. 转导师需先经转出、转入双方导师同意,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再报研究生院审批。
4. 研究生转导师的人数,占用转入导师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数(导师离职、去世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办理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27日前将材料统一交至(或寄送至)北洋园校区1895大楼A312,不接受学生单独办理,如过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另行受理,具体问题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