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夏军 -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我校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5日 (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一)的课调至4月2日(星期六),4月2日上课、上班。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对紧急事件的安排,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安全。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