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工作的通知
谷青 - 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17]12号)文件第三章、第六章、第八章规定,现组织研究生进行延期毕业及其他学籍异动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到学制年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需办理延期手续,全日制硕士延期累计最长不超过1年,博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延期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以结业、肄业、退学等形式结束学业。休学、出国时间均计入学习年限内,达到学制年限无法毕业需要办理延期手续。
如因公派出国、校外实践等原因无法本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将导致校园一卡通停用、校园网停用、无法就业派遣、超期清退等问题。
二、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次申请延期毕业、转导师、转专业的研究生统一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 提交申请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
3.打印的纸质材料需导师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并按规定时间交至学院教务老师。
三、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19日前统一交至(或寄送至)北洋园校区1895大楼A312,不接受学生单独办理,具体问题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附件1: 《延期毕业学籍异动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附件2: 《转导师学籍异动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附件3: 《转专业学籍异动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