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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

关于组织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

by 初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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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17]12号)文件第八条、第九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现组织研究生进行延期毕业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到学制年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需办理延期手续,全日制硕士生延期累计最长不超过1年,博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延期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以结业、肄业、退学等形式结束学业。休学、出国时间均计入学习年限内,达到学制年限无法毕业需要办理延期手续。

 

        二、本次延期毕业申请可通过线上申请(推荐使用)和线下填写纸质表格申请两种方式进行。研究生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研究生线下申请延期毕业需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2)。

 

        三、填表注意事项:

       1. “申请学籍异动理由”不能为空,需写明延期理由。

       2. 导师须在“导师意见”栏注明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院级及以下审核必须全部完成。

       3. 申请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制+最长延期时间),每次申请一个学期

 

       四、如因公派出国、校外实践等原因无法本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将导致校园一卡通停用、校园网停用、无法就业派遣、超期清退等问题。

 

      五、请各学院于20181228-31日期间统一交至(或寄送至)北洋园校区1895大楼A312,不接受学生单独办理,具体问题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附件1:《延期毕业学籍异动线上申请流程》

     附件2:《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