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至2月25日,现将有关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位生、高职生自1月17日至2月25日放假6周,2月26日、27日报到注册,2月28日开始上课。在校研究生放假期间可由导师自行安排任务。
入各学院学习的留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25日。其他各类留学生的放假、开学安排按照国际教育学院通知执行。
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工勤人员在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从1月20日(周四)至2月23日(周三)期间轮休,2月24日(周四)正式上班。
校办产业及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按照社会企业法定休息假日规定并根据各自具体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
三、各单位要做好留校的学生服务工作,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学生安全稳定意识教育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在校休假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求他们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学生、教师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四、寒假期间各单位应尽量少安排会议及外出,严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组织集体旅游。各单位寒假前要将会议、外出等安排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情况进行备案,并于1月20日前,将总体情况报党办校办行政科(联系电话:27403536)。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注意厉行节约,严禁出现常明灯、常流水等浪费现象。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值班人员,机关各部处及各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要参照《改进机关工作十三条》中“首接负责”的原则,满足师生假期期间的正当服务需求,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学校将责成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值班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于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党办校办行政科(地点:九楼211室;联系电话:27403536)。
七、各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八、学校值班电话:白天:27405374;夜间:27404429。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