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夏军 -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至2月20日,现将有关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校本科生、第二学位生、高职生自1月19日至2月20日放假5周,2月21日、22日报到注册,2月23日开始上课。在校研究生自1月19日至2月20日放寒假,假期5周,期间可由导师自行安排任务。 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工勤人员在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从1月19日(周一)至2月18日(周三)期间轮休,2月19日(周四)正式上班。 校办产业及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按照社会企业法定休息假日规定并根据各自具体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 为保证教职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假期原则上不安排工作(值班除外)。 三、为保证学校教职工的人身安全以及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寒假期间各单位应尽量少安排会议及外出,如确有必要在外地组织举办会议的,必须 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进行。学校严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组织集体旅游,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寒假期间,各单位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杜绝违纪 现象的发生。各单位寒假前要将会议、外出等安排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情况进行备案,并于1月15日前,将总体情况报党办校办行政科(联系电 话:27403536)。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安全保卫和值班,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学生、教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注意厉行节约,严禁出现常明灯、常流水等浪费现象。 六、为保证学校假期的工作能及时开展,各单位要在假期中安排值班人员。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于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包括: 人员、地点、电话及党政主要领导家庭电话、手机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党办校办行政科(地点:九楼211室;联系电话:27403536)。 七、学校值班电话:白天:27405374;夜间:27404429。 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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