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学术创新,特开通“研究生学术报告预告区”。我校研究生和教师可以在预告区及时发布和了解有关研究生学术报告的信息,届时参加。也可就某学术报告展开专题讨论与交流。
基于不同思想,学术界对制度内涵与外延众说纷纭,导致校企合作制度内涵与外延模糊不清,进而制约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综合梳理制度内涵,主要包括三类:强调制度规制性、强调制度规范性及强调制度文化性。基于概念梳理,并遵循一般性、区别性及一惯性原则,提出校企合作制度规范性作为校企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校企合作制度构建存在其应然要求,主要包括三方面:职业教育本质属性必然要求、组织决策者有限理性使然及企业与受训者可信承诺关系使然。鉴于以上对校企合作制度本质属性与应然要求分析,对于从根本上认识校企合作制度大有裨益,并衍生出目前校企合作质量不高、深度不够的制度性缘由:校企合作正式制度层面不健全及实施机制缺乏。因此,以下两方面工作势在必行:首先,健全校企合作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利益,激发其积极性。其次,建立校企合作服务机构增强校企关系协调中介力量,能有效缓解复杂关系所产生的难于协调的问题。